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华银本部A401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刘学东主持会议。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7人,董事长刘学东、董事吴利民、郭红、独立董事彭建刚、谢里、王庆文、刘志斌出席会议,董事谭元章、荣晓杰、陈志杰、苗世昌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议案1-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4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8,793,971股)已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