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该标准的单体测试项目新增修订了快充循环后安全,电池包或系统测试项目新增修订了热扩散、底部撞击。
✅相比2020年版国家标准,新修订的版本提高了技术要求,热扩散测试从“着火、爆炸前5分钟提供热事件报警信号”,修改为“不起火、不爆炸(仍需报警),烟气不对乘员造成伤害”。
✅新国家标准还新增底部撞击测试,考查电池底部受到撞击后的防护能力,要求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满足绝缘电阻要求。
✅新增快充循环后安全测试项目中,300次快充循环后进行外部短路测试,要求不起火、不爆炸。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 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可以在2026年1月10日前申请“汽车报废换新”补贴, 最高可达20000元。
✅报废符合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一次性补贴20000元。
✅报废符合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燃油乘用车,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一次性补贴15000元。
1.符合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2. 您提交申请的补贴受理地应和您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保持一致。
3.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起(应于此期间内完成报废旧车、购买新车并开具相关证明)
补贴申请时间: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止(应于此期间内完成补贴申请)
1.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2.支持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要求,您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
2. 前往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汽车报废并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查看样例
报废机动车后您需前往「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小客车指标操作手册
1.您的旧车如果是异地牌照,则需要先联系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异地注销。如果申请不通过需要回注册地办理报废手续。
2.您的旧车如果是北京牌照并且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进行检验, 您的小客车指标将会被取消。
准备购车发票、购车合同、完税证明(免税证明)、行驶证、驾驶证到当地政府交管部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开具《据动车登记证书》申领机动车号牌。
✅手机端: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参见商务部《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明》,应于补贴实施期间内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2.请注意记录您旧车报废车管所区域、新车购买发票开具区域、注册新车检测厂区域三个区域信息。
资料审核通过后, 各地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提醒:如果您的已报废车辆商业险还在有效期内,可以和您的保险公司联系申请退保。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申领补贴时间为2025年2月8日0时至2026年1月10日24时。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补贴申请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置换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转让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本市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既有乘用车须为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2月8日0时至2026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网页PC端、“京通”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页面、“绿交车辆”小程序,上传车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车主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新购新能源乘用车行驶证照片、转让本市乘用车行驶证照片,确实无法上传行驶证照片的,需要填报车辆号牌号码和车架号。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上述新车销售发票、新车登记、旧车转让证明材料,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在本市注册的企业开具。
转让时间以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变更时间为准,新购新能源乘用车上牌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同一辆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北京市汽车置换补贴,已获得其中一项补贴的,申请另一项补贴时不予受理。
为做好汽车置换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资金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所购买的新车、置换的旧车和补贴的标准应符合《北京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商流通字〔2024〕12号)有关要求。
置换补贴政策的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